科研与学科建设

【平台申报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7-05 17:01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率:次     打印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山西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,详情请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》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省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,具体定位和使命参见《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)。

(一)符合《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。对照《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资格审查表》(见附件2)自查审核。

(二)综合类省技术创新中心按照自上而下、一事一议的方式建设,由所在市政府出函建设推荐,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。

(三)同一平台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次省重点实验室或省技术创新中心,已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平台不得重复申请领域类省技术创新中心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(一)优先支持下列情况

1.紧密契合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、先进制造业等产业转型领域的。

2.省十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牵头或参与的,围绕省级重点专业镇建设的。

3.由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教育部“CJXZ”入选者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领衔并担任主任的。

4.依托单位已建设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。

5.已获批其他部门或市重点实验室(或技术创新中心)的。

6.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省外单位共建的。

7.所属细分领域为省内空白或紧缺领域的。

(二)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建设,原批准建设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对照本通知要求,申请转建领域类省创中心;未申请转建或申请转建未通过的,自动取消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,今后不得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义开展工作。

三、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

(一)网络申报。申请者请登录“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”(https://kjpt.kj15331.com:8443/stpmmp),项目申报--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--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,填报《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》,并上传相关附件(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)。所有提交的相关内容须经脱密处理。

(二)材料报送。申报材料在主管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,下载申报材料,A4纸双面打印、连同审签后的《申请资格审查表》、相关印证材料等,白色封皮胶装成册、签字盖章后,报送一式3份至科研院重大专项与成果办公室(205室),电子版发送邮箱20010015@nuc.edu.cn。

(三)截止时间。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常态化申报,分批评审立项。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2023年9月6日

四、联系方式

1.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

联系人:陈红科,联系电话:0351-4067991

2.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

联系人:陈彦霖 温淑芳,联系电话:0351-7039555

3.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(填报系统技术支持)

联系电话:0351-8065503、7199808

4.科研院联系人:凡春芳,联系电话:0351-3923330

 

 

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23年7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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